成立代表處或外資貿易公司,在國內運作國際貿易的方法,成立代表處跟成立外資公司是有很大區別的,但是兩者都能在中國做進出口貿易,而代表處限制比較多,不能像企業直接進行貿易,因為他沒有法人代表,系統并不像公司這么完善。而外資公司是可以直接從事進出口貿易。
1、代表處的運作方式
代表處:指國外機構直接在國內設立的機構。
代表處是不可以直接從事國際貿易的,因為不可以申請進出口和一般納稅人資格。因此代表處必須通過一家國際貿易公司做代理,從事貨物的進出口。
出口:代表處的作用,是聯系供貨商和出口代理商。保證供貨商的貨源品質,確保交貨時間,跟蹤交貨地點等。由供貨商直接發貨給出口代理商,由代理商出口到國外。
進口:代表處的作用和出口類似。具體方式是:
一、如果不想讓國外供貨商和國內采購商之間直接交流(因為在有些情況下,一旦他們互相知道對方的存在,將有可能跳過您這層,直接互相做生意)。
聯系國外的供貨商,發貨給此代表處在國外的母公司,然后通過母公司發貨給中國境內采購商。
二、如果你們覺得國外供貨商直接和國內采購商聯系也是沒有問題的,那你們就直接讓國外供貨方發貨給國內采購商。資金流就要先讓國外供貨商先打錢給你們國外的母公司,然后再讓母公司打錢給國內采購商。
稅收:
通過代理公司來做,出口退稅將退給直接出口方。如果由廠商出口,退給廠商;如果由代理出口,退給代理。出口退稅代表處是拿不到的,國外母公司就更拿不到了。
如果通過代理公司來做,需要交給代理公司貨物總值的2-3%作為代理費。
用這種方式(成立代表處)來做的優勢是:
1) 初期投入成本低;
2) 運營成本相差無幾,稍微比貿易公司少一點
劣勢:
1) 由于不能以代表處的名義購買貨物,所以必須通過代理商。所以付款有可能延遲,影響國內生意;
2) 不能做國內貿易;
3) 給進出口公司2-3%的代理費,價格也挺高的;
4) 必須租賃涉外寫字樓
2、貿易公司的運作方式
貿易公司可以擁有自營進出口權,可以直接從國內采購產品,并將產品自己出口到國外;
好處:
1) 可以節省貨物總額2-3%的代理費;
2) 可以自己獲得出口退稅;退稅額一般是17%增值稅中的13-15%;
3) 貨物可以直接賣給母公司或者國外的客戶;
4) 也可在國內采購,在國內銷售,做國內的貿易。
劣勢:
1) 公司需要招聘懂得進出口的專職人員,最好是報關員;
2) 對會計的要求交高,需要完整做賬;
3) 初次成立的成本比代表處高。一般需要5500美金,代表處只要1200美金;
4) 設立的時間長,需要3-4個月;
5) 需要至少打入國內14萬美金的注冊資金。
以上就是代表處與外資企業的利弊,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選擇注冊,不管是代表處還是外資企業都有一定的要求。還想要了解更多詳情,可聯系我們的在線客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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